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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指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 举。董事选举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候选人。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 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