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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相关规则[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1] - 公司需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所有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机会[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建议并及时回应诉求[2] - 诚实守信原则:坚持诚信底线,营造健康市场生态[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促进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认同[2] - 通过充分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2] - 鼓励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权益[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现有股东、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及财经媒体[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及股东权利行使等[6] - 采用多渠道方式如官网、新媒体、电话及现场路演等,确保沟通便利性[4] - 需设立投资者专线并保证畅通,变更时及时公布[4]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现场接待需预约,由证券事务部确认身份并签署《承诺书》,安排专人陪同[11] - 禁止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测,防止内幕交易[10] - 活动记录需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存档,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11] 组织与实施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执行部门,其他部门需配合提供支持[8][9] - 需定期培训董事、高管及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重大活动前专项培训[9]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及交流情况[11] 特定情形处理 - 出现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等情形时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6]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须出席[7] - 媒体不实报道需及时回应,严格区分宣传与客观报道[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