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以贯彻新《公司法》精神并优化治理结构 [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删除"监事会"章节和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4][5]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后将不再进行换届,治理结构转型正式实施 [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完善股东会相关制度,降低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要求从3%降至1%,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3] - 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明确董事会授权对象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取消执行董事决策主体 [3] - 强化党建入章工作,修订总则中党建相关条款并全面修订"党委"章节 [6] 董事会职能调整 - 董事会下设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将行使原监事会法定职权,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且全部由非高管董事组成 [57] - 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将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7] - 公司设立战略、风险及ESG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6][57] 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 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优化决策流程 [27] - 完善股东诉讼机制,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提起诉讼 [22]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或表决人数不足法定要求等 [20][21] 独立董事制度完善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任不得超过6年,新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8类人员情形 [50][5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常态化,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54][55] - 独立董事占比保持董事会成员1/3以上,其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50]
宝钢股份: 宝钢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