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 继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3日,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925.66万股,占总股本21.23%,本次解除质押4,100万股(占其持股15.23%,总股本3.23%)并再质押同等数量股份,累计质押13,660万股(占其持股50.73%,总股本10.77%)[1] - 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Wing Sing、王继民)合计持股53,504.11万股(占总股本42.16%),累计质押22,560万股(占其持股42.16%,总股本17.79%),其中Wing Sing质押8,900万股[1] 质押交易细节 - 本次再质押4,100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权人为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7月22日,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未设置限售或补充质押条款[1][3] - 质押类型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确认期间未届满前到期日难以确定,且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用途[3] 质押风险与还款安排 - 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1,150万股(占其持股4.27%,总股本0.91%),对应融资额9,9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1,200万股(占其持股4.46%,总股本0.95%),对应融资额19,740万元[4] - 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声称具备偿还能力且无平仓风险,若出现风险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5] 公司控制权与经营影响 - 控股股东强调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其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影响日常管理及持续经营能力[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