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重 大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部 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