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8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489,699,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62% [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50名,代表股份17,686,951股,占比2.4060%,其资格由上证所信息公司验证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按公司章程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5]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6,684,339表决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6]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