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东赫达: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九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至11:30及13:00至15:00 [3][4] - 会议通知内容涵盖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要素,与最终议程一致,未出现新增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3][6]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及资格 - 出席股东共2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169,931股,占总股本42.4795%,其中现场出席10人(持股143,164,134股),网络投票239人(持股4,005,797股)[4][5]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240人,合计持股4,580,797股,占比1.3222%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符合法规要求 [5] 议案表决结果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同意146,632,903股(99.6351%),反对478,300股(0.3250%),弃权58,728股(0.0399%),中小投资者支持率88.2765% [6][7] -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后,同意145,109,074股(99.5692%),反对568,000股(0.3897%),弃权59,828股(0.0411%),中小投资者支持率86.2943% [8]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深交所提供,结果合法有效 [6][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