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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在2025年7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内容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安排 [2] - 现场会议如期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公告一致 [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公司总股份为532,005,970股,其中16,355,393股为回购股份无表决权,实际有表决权股份为515,650,577股 [4] -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3人,代表股份221,245,02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060% [4] - 中小投资者221人参会,代表股份28,841,928股,占比5.5933% [4]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192,489,595股(占比37.3295%);网络投票股东219人,代表股份28,755,428股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结果 [5] - 选举李光太、李文轩等5人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均超99.05%,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2.73%-92.76% [6][7] - 选举李耀忠、焦兴旺等3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均超99.04%,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2.70%-92.72% [7][8] - 其他议案同意票占比99.0499%,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7.1778%,反对票占比2.5843% [8][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