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并于召开15日前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3] - 会议召开前10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兆伟恒发提出新增临时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列入议程[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4]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21,826股,占总股本25.5260%[5] - 现场出席股东2名,代表股份232,328,792股(占比21.5009%),网络投票股东1,109名,代表股份43,493,034股(占比4.0251%)[5][7] - 中小投资者参与比例4.0251%,全部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7]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获95.5281%同意票,反对票4.3893%,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1.6402%[7] -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更名的议案》获95.6553%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2.4468%[8] - 议案6《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获96.3204%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76.6651%[10]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数据,由监票人、计票人及律师共同验证[7][8][10]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 - 出席人员资格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5][7] - 表决程序采用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多方监督[7][8][10]
韶能股份: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