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讯精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1] - 修订涉及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结构、监事会职能调整等关键条款 [1][2][3] -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设立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职能 [19][20]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起诉权范围调整为可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1] - 明确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 [5][10] - 禁止股东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4][14] - 股东提案权门槛保持1%持股比例,临时提案需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9][10] 董事会架构变革 - 董事会成员从7名增至8名,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8] - 新增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成员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19][20] - 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9][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新增关联交易审议前置程序 [19] 公司治理机制优化 - 利润分配政策取消监事会的决策参与,强化独立董事作用 [20][21][22] - 现金分红条件明确需满足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 [20][21] - 调整股东会召开程序,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提议权 [9][10][12] - 清算程序公告要求明确需在"指定报纸"发布 [23][24] 其他重要修订 - 删除原监事会相关条款,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附件 [20][24] - 关联关系定义中删除监事类别,保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4] - 条款交叉引用序号因结构调整相应变更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