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 中盐化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股权变动与重大资产重组 - 中盐碱业由太湖投资(持股51%)与中盐化工(持股49%)共同设立,近期太湖投资提出减资退出,减资后中盐化工将持有中盐碱业100%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中盐碱业以68.0866亿元竞得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后续相关投资将由中盐化工全资子公司完成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发行股份或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2] 交易合规性与程序 - 交易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2]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5] -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的审计评估机构(卓信大华)对标的资产进行独立评估,评估结果经中盐集团备案,定价公允 [3][4][5] 评估机构与定价依据 - 评估机构卓信大华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假设、方法及结论合理,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 [4][5] - 交易价格以备案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5] 交易影响与后续安排 - 交易将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7] - 公司已制定保密制度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未超20%,无异常交易 [6][10] - 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监管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