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综上,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加度律所"或"本法律顾问")接受中 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委托, 担任中盐化工参股子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对中盐化工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采 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