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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3日,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持有公司26,925.66万股,占总股本21.23%,本次解除质押4,100万股并再质押相同数量股份后,累计质押13,66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50.73%,占总股本10.77% [1] - 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Wing Sing、王继民合计持有公司53,504.11万股,占总股本42.16%,其中Wing Sing质押8,900万股,继弘集团质押13,660万股,合计质押22,56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42.16%,占总股本17.79% [2] 股份质押具体安排 - 本次4,100万股解除质押后立即再质押给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属于最高额质押担保,债权确认期间未届满导致质押到期日难以确定 [3] - 质押股份未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用途 [4] 质押风险控制措施 - 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1,200万股(占控股股东持股4.46%),对应融资1.974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1,150万股(占持股4.27%),对应融资0.99亿元 [6] - 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具备偿还能力且承诺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防范平仓风险 [6] 对公司经营影响 - 质押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持续经营能力 [6] - 不会对公司治理、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造成影响,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变动 [6] - 不存在控股股东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 - 控股股东未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