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6]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杭州国浩律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鲍钺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在9:15-9:25时段进行 [6][7]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与通知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6][7]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10,657,047股,占总股本37.8975%;网络投票股东179名,代表股份4,482,586股 [7][8] - 合计185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15,139,633股,占总股本39.4326%,其中中小投资者180名,持股占比1.5368% [8][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9][10][11]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11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内容与通知相符 [11] - 议案1(特别决议)获113,492,667股同意(占比98.5708%),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63.2970%;其余议案同意率均超98.5% [12][13][14]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结果合法有效 [14][1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决议效力合法 [15]
展鹏科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