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应诉阶段,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为被告方[1] - 涉案总金额达1318.87万元,包括子公司需返还资金1164.52万元及利息141.90万元,公司需返还资金1.45万元,第三人承担律师费11万元[1] - 诉讼源于2015年成立的合资公司抚州长运公交(注册资本300万元,抚州长运持股51%,临川汽运持股49%)在城际公交班线合作经营纠纷[2] 案件背景 - 双方2015年签署《合作协议》及《抚州至东乡公交班线合作经营协议》,按50%比例共同经营公交线路,2024年8月终止合作[2] - 争议焦点为班线合作经营收益分配及资金归集问题,临川汽运主张终止资金归集授权[3] - 原告要求判令子公司返还资金及利息合计1306.42万元(含按年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3] 财务影响 -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943.93万元(公司账户1.45万元,子公司账户942.4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4] - 目前无法判断诉讼对损益的具体影响,但公告称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