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及行权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5] - 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10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剩余19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0万份 [5][6]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为130万份,行权价格为9.97元/份,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2.886亿元)及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6][7][8] 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包括授予、注销及行权事项 [3][4][5] - 董事会根据授权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程序合规 [5][8] 注销及行权具体情况 - 注销部分: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持有的10万份股票期权,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总量调整为260万份 [5][6] - 行权部分:19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7元/份,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62.886亿元),个人考核全部合格 [6][7][8]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公告董事会决议、注销及行权条件成就等文件,并持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9] 法律合规性 - 本次注销及行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完备,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管理团队稳定性 [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