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 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公告[2] - 股东大会实际于2025年7月24日在天津空港经济区汇津广场召开 时间地点与公告完全一致[2] - 会议由董事长侯海兴主持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5] 股东参与情况 - 合计540名股东参与表决 代表股份574,160,5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41%[3] - 现场投票股东仅1人 代表570,995,896股 占比51.4489% 网络投票股东539人 代表3,164,620股 占比0.2851%[3] - 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共539人 代表3,164,620股 占比0.2851%[3]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同意票573,274,666股 占比99.8457% 反对票709,240股 占比0.1235% 弃权176,610股 占比0.0308%[5] - 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票占比72.0% 反对票占比22.4192% 弃权票占比5.5808%[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监票程序符合法规要求[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人员资格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5][6] - 股东大会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必备文件公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