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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举行,由副董事长吕波主持[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及9:15-15:00[4]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3]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14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86,711,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213%[4]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11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49,820,486股;网络投票股东3,30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891,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09%[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表决结果显示:同意1,181,931,476股(占99.5972%),反对3,814,400股(占0.3214%),弃权965,800股(占0.0814%)[6] -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139,390股(占87.0524%),反对3,814,400股(占10.3316%),弃权965,800股(占2.6160%)[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5]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