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总则 - 制定规则旨在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明确会议职权与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1]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1]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等方式取得可转债的投资者均适用本规则 [2]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 权利包括:按持有份额享有约定利息、按条件转股、行使回售权、依法转让/质押债券、获取公司信息、要求偿付本息、参与会议表决等 [6] - 义务包括:遵守可转债条款规定、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执行有效会议决议、不得要求提前偿付本息(除法规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外) [7]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 - 会议可决议事项涵盖: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除涉及本息支付/利率/期限/赎回回售条款外)、公司违约时的解决方案、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动应对、担保变化处理、规则修改等 [8][10] - 需召开会议的触发情形包括:募集说明书变更、公司未按期支付本息、公司重大结构变化、担保人/物重大不利变化等 [10]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为默认召集人,需在提议收到后30日内召开会议,并提前15日发出通知 [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可提议召开会议 [11] - 通知内容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会权限说明、债权登记日、文件要求等 [14]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现场会议地点原则上为公司住所地 [16][26] - 表决权按债券面值计算(每100元一票),关联方持有的债券无表决权 [31][34]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50%以上表决权通过,生效后对全体持有人具约束力 [38][39]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议程、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保管期限为十年 [41][42] - 董事会需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负责决议执行与沟通落实 [40][44] 附则与其他规定 - 规则自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争议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49][50] - "未偿还债券"定义排除已兑付、转股或回购注销的债券 [48]
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