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 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 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