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具体包括借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1][3] - 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强调风险控制[1]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担保唯一决策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担保需经公司统一管理[2][5] - 需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4][5] - 董事会审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均需提交股东会[5][15][16] 担保对象与反担保要求 - 担保对象需具备偿债能力,包括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联方及控股子公司等,特殊情况需董事会或股东会特批[4][12] - 原则上要求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否则需披露原因并论证风险可控性[3][8] - 反担保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且可执行,反担保金额需对应担保数额[2][7][21] 申请审核流程 - 财务部为担保申请受理部门,需审核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反担保方案等资料,缺失或存在虚假记录等情形不得担保[6][20][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合规性复核并组织决策程序,董事会需评估被担保人资信及行业前景,必要时引入外部机构风险评估[22][23][25] - 保荐机构需对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异常情况需报告交易所[26] 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定期核对银行记录以确保资料准确有效[29][30][32] - 被担保人出现经营恶化或债务逾期时,董事会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违规担保需披露并追责[33][35][38] - 担保展期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履行程序,公司需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并追究越权签署人员的责任[34][35][3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39][41]
能辉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