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