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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 4-1 法律意见书

发行概况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万元,用于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建设等项目[12][23][26] -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6年,票面金额100元/张,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13][14] -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选择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14][17] 发行主体 - 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8日,注册资本17,942.5908万元,主要从事红外热成像等光电领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30][43] - 公司股票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571),2022-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749.52万元、12,679.50万元[32][45] - 罗珏典、吴明星为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28.97%股份[45]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投向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建设(35,000万元)、超精密长波红外镜头产线建设(15,000万元)等5个项目[23][26] - 项目总投资额99,374.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8,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23][26]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专项账户,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26][37] 发行条件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符合《证券法》要求[3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77%,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32][33] - 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