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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股份: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框架 - 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1][2] - 董事划分为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未明确具体分类标准) [1] - 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董事长薪酬额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调整 [1][6] - 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离职后 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 [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高管实行年薪制 包含基本薪酬(参考行业水平+职位责任)与绩效薪酬(基于年度目标完成率) [9]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地区薪酬水平及通胀调整后确定 [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 制度执行与修订 - 董事会承担制度解释权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2][13] - 董事履职差旅费及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