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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传票,涉及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将于2025年8月25日开庭审理 [1] - 原告为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1] 诉讼请求内容 - 原告要求支付全部未付租金27,001,924.67元 [2] - 原告要求支付截至2025年6月20日的逾期付款利息88,534.79元,以及后续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利息 [2] - 原告主张对租赁物在租金结清前享有所有权,并要求公司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 原告要求对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的生产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2] 融资租赁合同条款 -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4个月,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租金3,921,662元 [3] - 合同规定逾期支付将按日万分之五计收逾期利息 [3] - 子公司将生产设备抵押给原告作为债务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违约情况 - 子公司仅完整支付了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的租金,2025年4月仅支付449,709.33元,此后一直逾期未付 [4] - 根据合同条款,逾期一期即视为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要求支付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 [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5] - 公司承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指定媒体公布相关信息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