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兆新股份: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案件背景 - 再审申请人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请求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并要求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即公司及深圳永晟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167,333,788元 [1] - 案件涉及公司与浙江千虹共同对深圳永晟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5,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22,313.20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21.5554%的股权 [2] - 《增资扩股协议》设置了一年冷静期,浙江千虹在冷静期内要求公司无条件回购其对标的公司的增资,公司已支付全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5,421万元 [2] 案件审理过程 - 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浙江千虹违约金3,000,000元,深圳永晟支付违约金1,210,000元 [3] - 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3] - 公司及深圳永晟已按照判决支付浙江千虹违约金,本案已结案 [4] 案件最新进展 - 浙江千虹不服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并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5] - 最高人民法院已向公司送达《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目前正在审查中 [5] - 案件处于再审审查阶段,是否进入再审审理程序需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5] 对公司的影响 - 截至目前,案件虽进入再审申请审查阶段,但未对公司本期及后续经营构成影响 [2] -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