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2,049,46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37,999,994.54元[1]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监管协议[1] - 公司及子公司广西梅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2]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仅限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3] - 公司及子公司承诺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转入专户或续存,且存单不得质押[3]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4][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5] - 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