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卓然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董事会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召开通知 明确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 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05号虹桥世茂睿选尚品酒店 并提前15日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1][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14:00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交易时段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2]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7月18日 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052,31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219% [3][4]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54名 代表股份5,166,9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3% [4]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程序包含现场计票监票及网络投票统计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信息公司汇总验证 [4][5] -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或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事项 所有议案均按会议通知列明内容进行表决 [5] - 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董事签署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