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 -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6.9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 [5] - 调整后回购价格6.72元/股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6] - 回购注销涉及1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名激励对象(马建忠、沈世杰)离职触发条件 [9]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事项包括回购注销 [6] - 激励计划初始授予对象296人调整为291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从1341万股下调至1303.3万股 [7] - 实际完成授予1299.3万股因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8]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95亿股(扣除回购账户)为基数每股派现0.225元 [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10] - 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变更登记及减资手续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