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 云天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过半 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委员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