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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25日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肖光辉主持现场会议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9:15至15:00 [3]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3]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1,953,499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0.2540%),网络投票股东204名,代表80,198,799股(占10.4267%) [4] - 中小投资者共204名,代表80,198,799股,合计出席股东211名,代表82,152,298股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通过率为96.4890%(同意40,485,865股),反对率3.4660%(1,454,300股),弃权率0.0450%(18,900股) [5]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一支持率为96.4727%,反对率3.4821% [6] - 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等5方回避表决 [7] - 议案二通过率97.7301%(同意80,287,498股),反对率1.7183%(1,411,600股),弃权率0.5517%(453,200股) [7]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二支持率95.5351%,反对率3.3798% [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经律师见证确认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