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股东通讯政策总则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通讯政策,确保股东及利益相关者能获取全面、一致且易理解的财务表现、战略目标、重大发展等信息 [1] - 董事会负责持续与股东及投资人士沟通,并定期审阅政策成效 [3] - 政策覆盖范围包括个人及机构股东、准投资者及分析师群体 [1] 信息披露渠道 - A股股东通过上交所官网、公司官网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获取信息 [2] - H股股东通过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官网获取财务报告、股东会通知等法定披露文件 [2] - 公司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更新中英文版披露资料,包括董事会报告、中期报告、上市文件等 [5][7] 股东参与机制 - 股东可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会,公司优化会议安排以提升参与度 [3] - 董事会成员、高管、审计师等需出席股东会回应质询 [4] - 股东会通函及材料按上市地监管规则提前发送,确保决议案决策依据充分 [4] 查询与互动管理 - 股东可通过邮寄至董事会办公室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H股)提出查询及索取公开资料 [4][5] - 公司举办投资者简报会、路演、媒体访谈等活动促进双向沟通 [6] - 指定人员与外界沟通时需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政策 [7] 政策实施与修订 - 政策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8] -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将以最新监管要求为准并及时修订政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