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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 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平衡股东利益与公司短期及长远发展 [1] - 每年根据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与独立董事、监事讨论后确定合理分配方案 [1]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具体安排 - 在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时,可采用现金与股票结合的分配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可提议中期分红 [2]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动态调整: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80%,有重大支出时≥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20% [2] - 若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存在重大资金支出,按成长期标准(≥20%)执行 [2] 利润分配实施条件 - 需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及任意公积金后,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正常资金需求 [3]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 - 董事会需研究论证分红时机、比例及程序,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提案并提交董事会 [3] 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措施 - 股东大会审议前需通过多渠道(电话、邮件、互动平台)与中小股东沟通并回应诉求 [3] - 审议时提供网络投票及参会邀请,确保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3] - 独立董事需对分红合理性发表意见,监事会监督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 [3][5] 分红政策透明度要求 - 董事会需专项说明分红政策合规性(如是否符合章程、标准是否清晰、程序是否完备) [4] - 调整分红政策时,需详细说明变更条件及程序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5] 规划周期及调整程序 - 董事会每三年审阅一次规划,根据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修订 [5] - 若无章程规定的调整情形,可参照最近一次规划执行 [5] - 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