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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应废止 [1] - 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及变更程序,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2][3] - 调整股东权利义务条款,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 [7] - 修改对外担保相关规定,明确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相应调整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 [17][18][19]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 [24] - 明确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范围,包括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35][36] - 调整董事会组成,设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 [47][48][49] 高管及董事管理 - 强化董事忠实义务,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商业机会或同业竞争 [40][41] - 延长董事离职后保密义务期限,明确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44][45]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15][16] - 调整总经理职权范围,保留5000万元以下投资决策权 [52][53] 股份管理相关变更 - 统一股份面值表述为1元人民币,明确股份集中存管要求 [4][17] - 修改股份转让限制条款,细化董事高管持股变动披露要求 [6][29] - 禁止公司为取得自身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4][5] - 调整增资方式表述,删除非公开发行股份条款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