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说明
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第 2、4、6、7、8 中 部分涉及财务报表项目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交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377727_A01 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中交地产 2022 年 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中交地产的财务报表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中交地产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