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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寿、邹海燕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无《公司法》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行政处罚 [1] - 候选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未受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1] - 候选人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经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 [1] - 候选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要求 [1][2] 独立董事提名决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寿、邹海燕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该提名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