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依法披露)、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及诚实守信[3][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工作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九大方面[4]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会议、路演、分析师会议等,需确保渠道畅通且便于参与[5][6]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专线及邮箱,变更时需及时公告,并加强官网投资者专栏建设[6][7] 投资者互动活动规范 - 可组织现场参观或座谈,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或重大未公开事项[8]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10] - 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五类[13] 信息披露与媒体管理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易懂,禁止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0] - 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得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独立性[15] - 董事会办公室需监控媒体舆情并每日报送,安排高管采访[20]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董事及高管需配合其工作[17][21] - 职能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编制、股东会筹备、媒体合作等十项[20]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媒体关系、危机公关等事务[23] 禁止行为与附则 - 严禁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预测股价或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行为[24][11][1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6][27]
燕麦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