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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厦门延江工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2] -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76.4105万元 [6] - 公司注册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区后堤路666号,英文名称为Xiamen Yanjan New Material CO LTD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职权 [43][1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44]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含2名独立董事) [128][129]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137]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8] - 公司可通过发行新股、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2] - 允许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24][7]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上市首年起算 [29] 经营与财务政策 - 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销售、产业用纺织品等 [14] - 法定公积金按利润10%提取直至注册资本50%,可另行提取任意公积金 [149] - 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需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 [151][152] - 季度报告需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 [14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3]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40][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包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等 [79]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81]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 [114][116]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过半数成员通过 [131] - 董事会决议事项涉及关联关系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