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作为资金控制的执行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进一步严格资金流出的内部审批及支付程序,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 监控机制,防止在偿还公司已使用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时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