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7月12日届满 [23]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经调整后为3,521,00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共计249,340股限制性股票 [12][13][16]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8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837,060股 [23] 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64元/股调整为4.39元/股 [13][14][15] - 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0.25元) [14][15] - 本次调整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3][14]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2024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4.20亿元(目标值)或13.36亿元(触发值) [19][2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 [21] - 公司未出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利润分配等 [17][18] 回购注销安排 - 回购注销原因为2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部分达标 [16] -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确定为4.39元/股 [16] - 回购注销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24]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9][10][13] - 公司已就激励对象名单履行公示程序,未收到异议 [10]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11]
西大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