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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 江航装备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VIC HEFEI JIANGHANG AIRCRAFT EQUIPMENT CORPORATION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1,339,156元 [5][6] -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93.61万股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 [109]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46][110] - 公司建立财务、审计、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监督制度 [2]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791,339,156股,均为普通股 [21] - 主要发起股东包括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持股54.6908%)、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8898%)等 [20] - 公司股份增减需经股东会决议,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25][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是为防务和民生提供生命保障和健康环境,为股东创造价值 [14] - 主营业务包括航空氧气系统、飞机客舱设备、航空燃油箱系统等航空航天装备的研发生产 [15] - 经营范围涵盖航空航天环控生保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及民用制氧机等产品 [15]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需在事项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48][4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拒绝后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8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84]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6][117]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0][121] - 董事长拥有特别裁决权,可在紧急情况下处置公司事务并事后报告 [114] -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 [86][127]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34][35]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需公开披露 [83] - 股东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董事会不执行归入权条款时股东可代位诉讼 [36][38] - 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不得对投票权征集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