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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叉集团: 杭叉集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它职务,并与其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