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安排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建林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段为7月28日9:15-15:00,实际召开与公告内容一致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71,775,916股(占总股本62.6239%) [5] - 网络投票股东102名,代表1,430,773股(占总股本1.2483%),合计出席比例63.8722% [5] - 中小投资者103名,持股占比1.7941%,公司董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5][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 [6] - 议案一表决结果:同意99.9849%(73,195,660股),反对0.0106%,弃权0.0045% [6]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一赞成率99.4636%,议案二赞成率99.5266%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8] - 会议通过的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