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 江河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 部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收支、业务活动、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的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 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索取有关文件、证明材料,有权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 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十条 对阻绕、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有权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 映;对无法进行审计程序的审计项目,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