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审计管理、提升审计质量、明确职责并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系统性评价活动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效率、资产安全及信息披露真实性 [4] 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且独立董事占多数,需含会计专业人士 [3] - 审计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负责财务信息核查及内控监督 [3] - 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利害关系者需回避,公司需保障其职业培训资源 [9][11]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职责涵盖制度指导、年度计划审批、重大问题汇报及协调外部审计 [7] - 审计部需每半年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含内控缺陷、舞弊检查及整改建议 [7] - 审计权限包括调阅资料、现场检查、临时制止违规行为及提出处理意见 [9][10]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提前两个月提交,审计实施前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单位 [8][10] - 审计方法包括检查、询问、盘点等,需形成证据链并征求被审计方意见 [11] - 审计报告需经复核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审计方可申请复议但决定不停止执行 [11] 审计文档与档案管理 - 审计证据类型涵盖书面记录、实物观察、口头调查记录等 [14] - 审计档案需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规则立卷,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19][39][42] - 档案借阅需审计委员会审批,跨年度项目需在终结年度归档 [41][43] 奖惩机制 - 审计人员表现突出者可获表彰,违规者可能面临调岗或纪律处分 [20][45] - 被审计单位阻挠检查或篡改资料将面临通报批评或建议行政处分 [2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22][49]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权,重要内控制度需经董事会批准 [4][49]
国科军工: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