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