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曹春方先生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签署相关声明 [1] -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被提名人资质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要求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3]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3] 不良记录核查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任职限制与专业背景 - 未被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或解除后已满12个月 [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且在景旺电子连续任职未超6年 [4] - 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会计经验丰富 [4] 提名程序合规性 - 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4] - 提名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 [4]
景旺电子: 景旺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