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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公司股东杨子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蒋雪忠作为委托方与上海潼程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潼程")签署了《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子平将其 合计持有的 10,591,591 股公司股份、蒋雪忠将其持有的 2,470,941 股公司股份对 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海潼程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生效, 上海潼程接受表决权委托后,将持有公司 10.14%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上海潼程,本次发行完成后,上 海潼程将持有公司 23.0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0.88%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海潼程认购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上海潼程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经公司股东会 同意上海潼程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 海潼程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