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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信 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