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星创业: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并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 年报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 相关工作人员 [1] - 执行原则包括实事求是 有责必问 责任与权利对等 追究与改进结合等五项原则 [1]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收集追责资料并提交处理方案 [1] 责任认定标准 - 需追责情形涵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交易所规则 公司内控制度 工作流程失误 沟通汇报延迟等六类行为 [2]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恶意 阻挠调查 拒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四项 [2] -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主动止损 非主观因素造成等四项 [3] - 责任认定前需保障责任人申辩权利 [3] 追责形式与执行 - 追责形式包括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调岗停职 经济赔偿 解除合同 司法移交等六类 [4] - 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确定 [4] - 追责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 制度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 [4] - 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