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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通过持股比例超过50%或表决权重大影响实现对子公司的控股,适用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1] - 母公司与子公司为平等法人关系,母公司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等股东权利[1] - 子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并承担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母公司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等六方面实施管理[2][4] 人事管理机制 -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制定章程并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由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后由董事长确定[6][7] - 子公司高管需履行双重职责:既要维护子公司依法经营,又需执行母公司战略并定期汇报经营情况[8] - 建立年度述职与考核制度,连续两年不达标者将提请更换,子公司人事变动需向母公司备案[10][11] 财务管控体系 - 母公司监督子公司投资规模、资产安全及利润状况,子公司银行账户需报备且禁止第三方名义开户[12][13] - 子公司需独立核算但接受母公司审计,禁止私设账外账,按统一格式提供会计报表且数据不得提前外泄[14][15] - 月度财务报表需定期提交,年度报告包含营运报告、会计报表等,预算决算需母公司审查[16][17] 经营决策流程 - 子公司发展规划需服从母公司战略,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研究并报母公司审批[17][18] - 重大交易事项(如资产买卖、对外担保等)按金额分级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9][20] - 越权决策导致损失将追责,包括解除职务及赔偿要求[21] 信息管理规范 - 子公司信息披露需符合母公司制度,信息报送需真实准确且第一时间完成[22][23] -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需及时报备董事会秘书,重大事项需立即报告[24][25]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确保依法及时向母公司汇报[26] 监督考核机制 - 母公司定期开展全面或专项审计,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检查子公司运营合规性[27] - 审计人员可随时派驻子公司,子公司员工需配合提供资料并接受咨询[28] 制度修订权限 - 本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实施[29][30]